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受六安城投集團委托,我公司組織審核小組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5月14日對六安市疾病與公共衛生監測檢驗樓四、五層實驗室裝飾工程進行了結算審核,初審結果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六安市疾病與公共衛生監測檢驗樓四、五層實驗室裝飾工程,工程位于六安市疾病與公共衛生監測檢驗樓,主要建設內容為PVC卷材樓地面、彩鋼板隔墻、彩鋼板吊頂、彩鋼板門安裝、金屬推拉窗安裝、給排水安裝、電氣照明安裝等。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設計單位為北京中外建建筑設計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亳州東泰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合同價658,000.00元,結算送審價為658,000.00元。開工日期為2017年7月28日,竣工日期為2018年5月28日。延期原因:凈化空調調整、空調增加通風管道和實驗臺安裝配合等影響。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委托方提供的工程技術經濟類文件和資料,主要包括:競爭性談判文件、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送審工程結算書及其他與結算相關的資料;
2、適用于本咨詢項目的工程造價計價規范、標準及文件等,主要包括:《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2005版)、《安徽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2005版)、《安徽省裝飾裝修工程計價定額》(2005版)《安徽省裝飾工程計價定額》(2005版)等;
3、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造價〔2019〕7號《關于調整我省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稅率按9%計算;
4、其他相關資料。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一)裝飾部分,審減合計40,098.29元。
1、根據現場實際踏勘,對彩鋼板隔墻、金屬推拉窗(C1512)工程量核減,此項送審金額547,703.26元,審定金額503,055.57,核減金額44,647.69元,根據合同價與投標價之間的優惠比例進行下浮,最終核減金額為36,124.58元;
2、綜合上述減少內容,措施費、規費、稅金等共計核減金額為3,973.71元。
(二)安裝部分,審減合計4,799.06元。
1、根據現場實際踏勘,對電纜橋架、電氣配管(UPVC16)、電氣配管(UPVC20)、電力電纜(YJV-5x6)、管內穿線(BV-4)、管內穿線(BV-2.5)、LED鋁合金邊框面板燈(1200*300)、單管節能型熒光燈、不銹鋼架殺菌燈工程量核減,此項送審38,053.05元,審定金額33,729.57,審減4,323.48元;
2、綜合上述減少內容,措施費、規費、稅金等共計審減475.59元。
(三)稅金調整部分,審減合計6,950.45元。
經審核發現,該項目合同內價款增值稅按11%計取,合同內已開票526,400.00元,已開票部分稅率為10%,同時根據“造價【2019】7號文”的規定:增值稅從2019年4月1日后按照9%計取,因此合同價內已開票和未開票部分稅金差價均予以扣除。此項內容共計核減金額為6,261.44元。
四、審核結果
六安市疾病與公共衛生監測檢驗樓四、五層實驗室裝飾工程,合同價為658,000.00元,結算送審價658,000.00元,審定價606,841.21元(審減51,158.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