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六安市委辦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六辦發〔2017〕40號)的相關規定,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6日,我部門組織審核組對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三大隊毛坦廠中隊執法辦案用房自來水管道安裝工程結算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主要內容為自來水管道安裝、閥門井砌筑等。
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建設單位依據《六安市城市建設工程領導組會議紀要》(2020年第5號),按照預算審定價下浮一定比例作為合同價,直接委托施工單位六安市大泉自來水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施工,合同價為62416.00元,結算送審價為59631.91元。本工程開工日期為2021年7月6日,竣工日期為2021年7月20日,合同工期為15日歷天,實際工期滿足合同要求。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施工合同、預算報告書;
2.工程竣工驗收表、施工單位報送的結算書;
3.現場踏勘記錄。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一)審減部分合計26079.07元。
1.土石方工程審減金額404.29元,
2.閥門井審減工程量2座,審減金額6189.88元;
3.標志桿預制及安裝審減工程量4根,審減金額260.00元;
4.支墩審減工程量3個,審減金額1282.12元;
5.人行道花磚拆除恢復審減金額11780.43元;
6.閘閥審減工程量1個、泄水閥審減工程量1個、三通審減工程量3個、彎頭審減工程量6個、PE管外露管保溫審減工程量20m,合計審減金額3037.93元
7.臨時工程審減438.50元;
8.按照預算審定價和合同價降幅比例進行降幅,扣減金額2359.27元;
9.扣審減超10%部分審計費326.65元;
四、審核結果
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三大隊毛坦廠中隊執法辦案用房自來水管道安裝工程結算送審價59631.91元,審定價33552.84元元(審減26079.07元)。
建議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依據上述審核結果33879.49元與六安市大泉自來水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辦理結算。